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务环境,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务公
开安排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突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主题,全面实施“开放引
进、民营赶超、项目带动、环境保障”四大战略,努力优化政务环境,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使我局政务公开在形式、内容和措施上进一步创新。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
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二)真实公正原则;(三)突出重点原则;(四)讲究时效原则;(五)注重实效原则。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及重点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属于公开的内容。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内容
1 、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 、财政收支公开。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大额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大型固定资产核查和处置情况、重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等。
3 、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事项,都应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做到真实、完整、规范、有效,公开的内容应当是现行有效的事项。对发生变化的事项要及时更新,并通过有关渠道在相应场合尤其是办事场所
予以通告,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
处理情况,使政务公开始终在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四、政务公开的实现形式
(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组,主要负责决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审议制定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并把政务公开列入本局责任制考核。
(二)充分利用招商引资信息网站作用,登录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务、重要措施、推进开放型经济优惠政策等。
(三)设立政务公开栏或政务公开墙,公开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机构设立、负责人姓名、监督部门及电话,展示公开项目的办理程序、时限、条件以及管理相对人依
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四)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建立受理告知制度,在办事人员上门办事时,工作人员应把办事的有关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工作人员应当挂牌服务,公开其姓名、职务,让
群众了解办事人员的身份、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五、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志亮(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原相田(发改局总工)
成 员:景海桐(发改局副局长)
石 栋(发改局副局长)
张 俊(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原相田担任。
六、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成员:原相田 景海桐 石 栋
张 俊 景 山 张振海
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 7618677
七、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由监督小组报领导组研究,给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 00 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