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简报(2008年第5期)
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08-8-21
省试点办建立起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联络员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省试点办下发了《关于设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联络员的通知》(晋煤试点办发[2008]3号),设立了由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联络员,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信息传递、交流沟通,并协调各市、各部门试点工作,保证我省试点工作按时完成。
2008年8月15日,省试点办召集各市、各有关部门联络员,在省发改委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试点工作联络员会议,会议由省发改委财金处处长、省试点办副主任李海生主持,各市、各有关部门联络员分别汇报了各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试点办常务副主任王赋通报了省试点办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及联络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试点办通知要求各市抓紧组织制定市、县级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基金的管理使用,真正建立起自然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资源型地区转型转产发展援助机制,并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函》(财综函[2007]3号)规定,省试点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尽快组织制定市、县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煤试点办发[2008]4号),要求各市、县参照《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山西省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流程图》,抓紧组织制定市级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县(市)制定县级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基金安排使用管理科学规范。
各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晋煤试点办发[2008]1号《关于做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市尽快设立或完善市级试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并报省试点办备案,尽快制定或完善市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试点办备案。目前,各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正在设立或调整充实试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组织制定或修改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晋城市已成立了市级试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并报省试点办正式备案。大同市制定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编制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规划》;晋城市提出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审定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