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填报2007—2008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检测设备统一采购计划的通知
晋发改经贸函〔2008〕15号
各相关市发改委:
为做好2007—2008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检测设备统一采购工作,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检测设备统一招标结果(发改办经贸〔2006〕2047号文件),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填报2007—2008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检测设备统一采购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通知2007—2008年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附表格式于7月25日之前上报检测设备采购计划,我委统一汇总后报送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审核同意后,即可向相关中标供货商处采购。此次上报的是统一采购检测设备,对项目单位需要的非统一采购检测设备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